生産常識問答

發布時間:2011-08-20浏覽次數:262

    1.什麼是安全?

  安全是沒有物質危險和精神恐慌而使人處于自由的狀态。

2.什麼叫事故?

  事故是指人們在有目的地進行生産勞動中突然發生意外事件,迫使生産暫時停止或人員受到傷害。事故是生産實踐異常的突變。

3.什麼是勞動保護?

  答:勞動保護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依靠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采取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條件和行為,防止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其内容包括: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女工保護、未成年工保護、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

  4.什麼叫把三違?反違章指揮、反違章操作、反對違反勞動紀律。

  5.什麼叫三不傷害原則?答: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别人、不被他人傷害。

  6.什麼叫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事故傷害程度分為:輕傷、重傷、亡。

  8.什麼叫輕傷?答: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者。

  9.什麼叫重傷?答: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規範、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重傷失能損失超過105個工日。

  10.什麼叫責任事故?答:是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

  11.什麼叫非責任事故?

  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

  12.什麼叫破壞事故?

  答:是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13.企業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緻傷亡,能否按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因病導緻傷亡,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和勞動部門的調查,确認系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14.我國目前的安全管理體制是什麼?

  答: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衆監督。

  15.發生工傷事故的應急原則是?

  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迅速報告有關部門。

  16.各類安全生産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産責任制。

  17.安全檢查是發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環節。

  18.不安全狀态是指導緻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不安全行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

  19.企業安全生産教育的任務是什麼?是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産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産責任感,提高廣大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增強對安全生産的法制觀念,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水平、熟練掌握安全技術要求處理事故的能力。

  20.班組安全教育的内容是什麼?

  1、了解崗位的任務和作用、生産特點、生産設備、安全裝置。

  2、了解崗位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3、了解崗位個防護用品、用具、工具的具體使用方法。

  4、了解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和教訓。

  21.什麼叫保護接地、接零:保護接地是為了防止因絕緣損壞而遭受觸電的危險,把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呈現危險的對地電壓的金屬部分同大地緊密地連接起來,稱為保護性接地。接零是将帶電部分相絕緣的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外殼或構架與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零線相連接。

  22.臨時電線的架設要求?1、離地高度,室内不小于2.5米,室外不小于3米,跨越公路不小于5米。2、電線的絕緣必須良好。3、電線不得接觸易燃易爆高溫潮濕的管道、設備。4、電線留頭要用絕緣膠布包紮好或臨時配電插座盤。

  23.什麼叫閃點?什麼叫燃點?

  答:凡是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的蒸氣,遇到明火能引起閃燃現象,這時的溫度值就叫閃點。物質在開始着火時的溫度叫燃點。

  24.電氣線路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答:(1)線間短路;(2)保險器安裝不合适;(3)過負荷;(4)接點或連接處接觸不良電阻過大,導線發熱。

  25.機械傷人的原因有哪些?

  答:1、機械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2、使用過程中防護不周,無防護設施;3、安全操作規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夠。

  26.施工現場電氣發生火情時,應先切斷電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幹粉滅火器滅火,不得用水和泡沫滅火器進行。

  27.火災分為A、B、C、D四類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産生灼熱的餘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2.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3.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指鉀、鈉、鎂、钛、锆、锂、鋁鎂合金火災等。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于2002年6月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施行。

  29.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30.對于工傷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傷員,在5分鐘内搶救成功率極高。

  31.建築物起火的5~7分鐘内是滅火的最好時機,超過這個時間,就要設法逃離火災現場。

  32.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3.人體允許通過的安全電流,男性為9毫安,女性為6毫安。電流為50毫安時,将危及人的生命,稱為緻死電流。

34.全國消防宣傳日是11月9日。

  35.安全色分類及其含義:紅色:禁止标志藍色:指令标志黃色:警戒标志綠色:提示标志。

  36.在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地面時,導線斷落點20米内,禁止人員進入。

  37.三線電纜中的紅線代表火線。

  38.勞動安全衛生标志”以代表勞動安全衛生的綠十字為中心,周圍用變性的齒輪和橄榄枝葉構成一個圖案,左側的齒輪象征勞動、長城和中國,右側的橄榄葉象征着和平、美滿和幸福。

  39.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髒停止跳動,應竭力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髒擠壓。

  40.使用滅火器撲救火災時要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4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叫高處作業。

  42.施工現場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自上而下拆除。

  43.乙炔瓶的儲藏倉庫,應該避免陽光直射,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5米。

  44.火災蔓延的途徑有熱傳導、熱輻射、熱對流。

  45.對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應給予警告、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處罰。

  46.安全生産的範圍包括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47.安全生産管理的“四全”原則有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48.安全帶使用2年後,應檢查一次。

  49.在高空作業時,工具必須放在手提工具箱或工具袋裡。

  50.國家規定一頂安全帽的重量不應超過400克。

  51.安全帽上如标有“D"标記,是表示具有絕緣性能的安全帽。

  52.安全帶的正确挂扣應該是高挂低用。

  53.凡有兩層(含兩層)以上作業人員,同時在同一垂直體内作業,這樣容易發生物體打擊的作業,稱為交叉作業。

  54.施工現場“三寶”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55.安全電壓值:42,36,24,12,6伏。

  56.安全電壓的供電電源:由特定電源供電,包括獨立電源和安全隔離變壓器(由安裝在同一鐵芯上的兩個相對獨立的線圈構成)。自耦變壓器、分壓器和半導體裝置等不能作為電壓的供電電源。

  57.安全電壓回路必須具備的條件:

  Ⅰ、供電電源輸入輸出必須實行電路上的隔離;

  Ⅱ、工作在安全電壓下的電路,必須與其它電氣系統無任何電氣上的聯系(不允許接地,但安全隔離變壓器的鐵芯應該接地);

  Ⅲ、采用24V以上的安全電壓時,必須采取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不允許有裸露的帶電體;

  Ⅳ、線路符合下列條件:部件和導線的電壓等級至少為250V,安全電壓用的插頭,就不能插入較高電壓的插座。

  58.觸電現場挽救要點:迅速脫離電源;準确實行救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髒擠壓);就地進行搶救;救治要堅持到底。

  59.什麼叫壓力容器的工作壓力、最高工作壓力、設計壓力?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何?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和設計溫度分别指的是什麼?

  答:工作壓力(也稱操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藝操作時容器頂部的壓力。最高工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藝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壓力超過此值時,容器上的安全裝置就要動作。最高工作壓力的确定與工作介質有關設計壓力是指在相應設計溫度下用以确定容器的計算壁厚及其元件尺寸的壓力。《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規定,容器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壓力。裝有安全洩放裝置的壓力容器,其設計壓力不得低于安全洩放裝置的開啟壓力或爆破壓力。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是指容器内部工作介質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的溫度,即介質溫度。設計溫度是指容器在正常操作過程中,在相應的設計壓力下,殼壁或元件金屬可能達到的最高或最低溫度。當殼壁或元件金屬的溫度低于一20℃時,按最低溫度确定設計溫度,除此以外,設計溫度一律按最高溫度選取。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是指介質溫度,而設計溫度是指殼體的設計溫度。

  60.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滅火器(瓶)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手提式幹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幹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推車式幹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幹粉滅火器—12年;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幹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标志,内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61.化工壓力容器的分類:壓力容器按用途分為反應容器、傳熱容器、分離容器和儲運容器。

  62.什麼叫壓力容器: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

  6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的内容包括:1、保溫、防腐、設備銘牌是否完好。2、容器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鼓包等現象。3、容器的所有裂紋、受壓元件等有無洩漏。4、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5、基礎有無下沉、傾斜。堅固的螺絲是否齊全、完好。6、有無震動、摩擦。7、運行中操作壓力、溫度、組分參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8、運行日志、檢修記錄是否齊全、正确。

  64.化工常見物質的毒性作用:

  氯氣(Cl2):黃綠色氣體,易溶于水、堿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與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氣。氯溶于水生成鹽酸和次氯酸,産生局部刺激。主要損害上呼吸道和支氣管的黏膜,引起支氣管痙攣、支氣管炎和支氣管周圍炎,嚴重時引起肺水腫。吸入高濃度氯後,引起迷走神經反射性心跳停止,呈“電擊樣”死亡。

  65.二氧化硫(SO2):無色氣體,密度為空氣的2.3倍。加壓可液化,液體相對密度1.434,沸點-10℃。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吸入呼吸道後,在黏膜濕潤表面上生成亞硫酸和硫酸,産生強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喉水腫、肺水腫、聲帶痙攣而窒息。

  66.一氧化碳(CO):無色、無嗅、無刺激性氣體。密度為空氣的0.968倍,不溶于水,但可溶于氨水、乙醇、苯和醋酸。燃燒時火焰呈藍色。一氧化碳被吸入後,經肺泡進入血液循環。一氧化碳與血紅蛋白生成碳氧血紅蛋白。碳氧血紅蛋白無攜氧能力,又不易解離,造成全身各組織缺氧。

  67.氰化氫(HCN):無色、具有苦杏仁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0.94倍,熔點-13.4℃,沸點26℃。溶于水、乙醇和乙醚。溶于水生成為易揮發的氫氰酸。氰化氫與體内氧化型細胞色素氧化酶的三價鐵離子有很強的親和力,與之牢固結合後,酶失去活性,阻礙生物氧化過程,使組織細胞不能利用氧,造成内窒息。

  68.硫化氫(H2S):無色、具有臭雞蛋氣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1.19倍,沸點-61.8℃。溶于水、乙醇、甘油、石油溶劑。

69.滅火的基本方法:

  一、冷卻滅火法:

  将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的物體上,以降低燃燒的溫度于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者将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物質上,使其不因火焰熱輻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點。冷卻滅火法是滅火的一種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滅火劑冷卻降溫滅火。滅火劑在滅火過過程中不參與燃燒過程中的化學反應。這種方法屬于物理滅火方法

  二、隔離滅火法:

  将周圍未燃燒的可燃物質移開或與正在燃燒的物質隔離,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燃燒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體方法有:

  1、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的閥門,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

  3、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

  4、拆除與火源毗連的易燃建築物,形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

  三、窒息滅火法:

  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用不燃燒氣體等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具體方法是:

  1、用沙土、水泥、濕麻袋、濕棉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燃燒物;

  2、噴灑霧狀水、幹粉、泡沫等滅火劑覆蓋燃燒物;

  3、用水蒸氣或氮氣、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發生火災的容器、設備;

  4、密閉起火建築、設備和孔洞;

  5、将不燃氣體或不燃液體(如二氧化碳、氮氣、四氯化碳等)噴灑到燃燒物區域内或燃燒物上。

  70.名詞解釋

  1、違章操作:是指勞動生産過程中違反國家頒發的各種法規性文件和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機關指定的反映安全生産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産操作、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以及有關安全生産的通知、決定等。

  2、安全生産責任制:安全生産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産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産過程中對安全生産層層負責的制度。5、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3、事故隐患:泛指生産系統導緻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71.勞動衛生的中心任務是,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危害。

  72.從宏觀講,根據統計,事故發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狀态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73.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定期安全專業性安全群衆性。

  74.周恩來同志于l957年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

  75.特種作業及人員範圍包括:

  (1)電作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号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内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内碼頭、貨場等生産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風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号工,擁罐(把鈎)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76.特種作業人員應年滿18歲以上,但從事爆破作業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的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77.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者,方可上崗。

  78.複審年限除機動車輛駕駛和機動船舶駕駛、輪機操作員外,按國家有關規定,其他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複審一次。

  79.氣瓶的瓶體有肉眼可見的突起(鼓包)缺陷的,應報廢處理。乙炔瓶的儲藏倉庫,應該避免陽光直射,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5米搬運氣瓶時,應該戴好瓶帽,輕裝輕卸。

  80.在焊接作業中,為保護操作者的安全,保護片一般累計使用8小時更換一次。

  81.氣焊是利用氣體燃燒的火焰作為熱源的焊接方法。

  82.電焊工作的地點不應該存放易燃物體。

  83.鍋爐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别是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爐水長期處理不當可能導緻鍋爐爆炸。鍋爐檢測項目的周期外部檢驗,每年進行一次。

  84.起重機接近終點時,應該及時斷電,盡可能不動用行程限位器。

  85.使用直流電焊機施焊前,電壓不得超過多少110伏。

  86.開啟氣瓶瓶閥時,操作者應該站在側面。

  87.壓力表在刻度盤上刻有的紅線表示高工作壓力。

  88.起重機械的信号員的主要責任是在吊運過程中,給操作員适當的指示信号,令吊運工作順利進行

  89.在對鍋爐、壓力容器維修的過程中,應使用12伏照明。

  90.由于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構成失火罪。

  91.煙頭中心溫度可達700~800℃,它超過了棉、麻、毛織物、紙張、家具等可燃物的燃點,若亂扔煙頭容易引起燃燒,甚至造成火災。

  92.機器防護罩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發生操作事故。

  93.手用工具不應放在工作台邊緣是因為.工具易與墜落傷人。

  94.氣體鋼瓶使用注意事項:

  1、在搬動存放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和減少碰撞。

  2、搬運充裝有氣體的氣瓶時,最好用特制的擔架或小推車,也可以用手平擡或垂直轉動。但絕不允許用手執着開關閥移動。

  3、充裝有氣的氣瓶裝車運輸時,應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滾動碰撞;裝卸車時應輕擡輕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擊的方法。

  4、充裝有互相接觸後可引起燃燒、爆炸氣體的氣瓶(如氫氣瓶和氧氣瓶),不能同車搬運或同存一處,也不能與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氣瓶瓶體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損壞,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裝氣體,應送交有關單位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95.鍋爐、壓辦容器、氣瓶為什麼要進行定期檢驗?

  答:鍋爐在高溫高壓下工作,時刻受到煙、火、水汽等物質的侵蝕和運行狀态的影響;壓力容器和氣瓶有的在高溫高壓下使用,有的在低溫深冷條件下使用,還有的盛裝易燃易爆,有毒極毒或腐蝕性介質,這些設備的金屬材料因發生腐蝕、磨損、變形、疲勞、脫炭以及金相組織的變化,其附件和附屬設備也會随着運行和操作因素的影響,發生故障或造成損壞,如不及時發現處理,就可能發生嚴重的設備損壞和人身傷亡事故。因此,為了及時掌握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等設備狀況,發現和消除隐患,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檢驗和修理。

  96.為什麼要對鍋爐水質進行處理?答:鍋爐水質的好壞,對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關系十分密切。鍋爐水質不好,會使受熱面上結生水垢,影響傳熱效果,浪費燃料。嚴重的還會造成鍋筒鼓包,管子堵塞而引起事故。爐水中含有的各種雜質,(包括氣體等),還會引起金屬的腐蝕,縮短了鍋爐的使用壽命;過多的雜質,還将影響蒸汽的質量,使蒸汽帶水而發生汽水共騰。因此,加強對鍋爐的水質處理工作,是确保鍋爐安全和經濟運行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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