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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實驗動物從業人員上崗管理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發布文号】 -
【頒布日期】 2000年11月
【實施日期】 2000年11月
【失效日期】 -----------
【所屬類别】 bat365法律法規  
【效  力】 有效
【文件來源】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00年11月江蘇省科學技術廳頒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江蘇省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加強實驗動物從業人員上崗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實驗動物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是為了嚴把實驗動物從業人員素質關、保證實驗動物标準化、動物實驗規範化,從而推動實驗動物科學發展并為醫學、藥物學研究等相關學科發展提供有力的基礎條件支撐。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三條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内實驗動物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并委托江蘇省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考試、發證等日常工作。

  第四條 江蘇省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負責本省實驗動物從業人員管理的協調工作。

第三章 持證上崗人員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實驗動物從業人員是指從事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科技人員、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
 
  第六條 以上實驗動物從業人員必須通過江蘇省科學技術廳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取得“江蘇省實驗動物從業人員崗位證書”(以下簡稱“崗位證書”),方能上崗。

第四章 考 試

  第七條 實驗動物從業人員上崗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南由江蘇省科學技術廳制定和發布。考試分為實驗動物管理、飼養繁育和動物實驗三種,從業人員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選擇相應的一項考試。

  第八條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每年5月和11月統一組織考試,并在全省範圍内設立若幹個考試點。

  考試點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必須的考試場所;
  二、嚴格的考試管理制度。

  第九條 各考試點負責發放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南,考試報名,安排考試地點,并提前一周将考試計劃報江蘇省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第十條 各考試點可根據實際需要組織考前輔導培訓。

  第十一條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成立實驗動物從業人員上崗考試專家指導小組,該專家指導小組附則與考試相關的技術指導和咨詢工作。

  第十二條 考試的主要内容:
  一、實驗動物基本概念、動物福利、保護、政策法規;
  二、實驗動物環境與設施;
  三、實驗動物的遺傳與繁育;
  四、實驗動物的生産管理、疾病知識、獸醫監護;
  五、實驗動物營養;
  六、實驗動物的質量、标準化與質量管理;
  七、常用實驗動物、品種、品系與應用選擇;
  八、人類疾病的動物模型;
  九、影響動物實驗結果的因素、風險性動物實驗的安全防護;
  十、動物實驗技術。

第五章 崗位證書發放和管理

  第十三條 各考試點在考試後一周内将考試成績統一報省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證由省科學技術廳統一辦理省實驗動物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并委托各考試點發放。

  第十四條 “崗位證書”有效期五年。持證人員在期滿後須經考試,考試合格的換發“崗位證書”。

  第十五條 未取得“崗位證書”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工作。

  第十六條 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單位應加強對其從業人員的上崗管理,不得安排未取得“崗位證書”的人員從事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科學技術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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